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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文号:22492经文:《传》曰:“有从轻而重”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 经文号:22493经文:“有从重而轻”,为妻之父母。 经文号:22494经文:“有从无服而有服”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 经文号:22495经文:“有从有服而无服”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 经文号:22496经文:《传》曰:“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 经文号:22497经文:”为其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 经文号:22498经文:三年之丧,既练矣,有期之丧,既葬矣,则带其故葛带,绖期之绖,服其功衰。 经文号:22499经文:有大功之丧,亦如之。 经文号:22500经文:小功,无变也。 经文号:22501经文:麻之有本者,变三年之葛。 经文号:22502经文:既练,遇麻断本者,于免,绖之;既免,去绖。 经文号:22503经文:每可以绖必绖;既绖,则去之。 经文号:22504经文:小功不易丧之练冠,如免,绖其缌小功之绖,因其初葛带。 经文号:22505经文:缌之麻,不变小功之葛;小功之麻,不变大功之葛。 经文号:22506经文:以有本为税。 经文号:22507经文:殇长、中,变三年之葛。 经文号:22508经文:终殇之月算,而反三年之葛。 经文号:22509经文:是非重麻,为其无卒哭之税。 经文号:22510经文:下殇则否。 经文号:22511经文:君为天子三年,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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